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三明市2019年
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的文件精神,三明市教育局决定于2019年10月—12月举办“三明市2019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安排在2019年10—12月(培训分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周)。
二、培训对象
三明市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2019年新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的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各种培训方式,结合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以及三明市基础教育实际,围绕职业规划与师德素养、政策与法规教育、课程标准与教学常规、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五大模块,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上岗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四、其它事项
1.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承办培训工作,请各单位将参训学员名单按附表格式于
2.学员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批的依据,学习科目及学时计入《继续教育证书》。
3.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费用按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核销。
附件:三明市2019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汇总表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5号:三明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