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20〕6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64号),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20年培训对象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实施主体
培训实施主体为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各高校不得通过项目外包形式将培训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式
鼓励各高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其中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总学时的60%。
四、培训考核方法
培训结束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创业培训的应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应证书,毕业生取得任一证书视为培训考核合格。
五、证书获取方式
(一)培训结业证书由各高校经组织命题、考试合格后自行颁发。其中,49个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考试应使用人社部门指定的试题(毕业生手机注册后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考试,网址:http://zypx.fjrst.cn)。
49个急需紧缺工种包括: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工具钳工、磨工、镗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切削工、冲压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含精细木工)、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计算机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茶艺师、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评茶员、保安员、安检员、营销员、商品营业员、收银员、电子元件制造人员、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由各高校经组织命题、考试合格后自行颁发。
(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其他证书的获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证书编号格式
(一)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编号格式为:院校代码(根据教育部统一编排,由5位数字组成)+培训类别(就业技能培训用“JY”表示,创业培训用“CY”表示)+年份(4位数字)+证书序号(4位数字)。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分为两个类别单独排序。
(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其他证书的编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方案报送方式
各高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校实际,制定年度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各高校培训工作方案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邮箱(邮箱:jytxsc@126.com),不再通过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网站进行报送。
八、其他事项
鉴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已迁至平潭,应平潭人社部门要求,现将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调为平潭,其培训补助资金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
九、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0591-87091487、87091321;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34777;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0591-87553775;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技术支持:1890502991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