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现将2021年1月我院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利用期末考试时间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一、预计毕业生对象
2018级专升本学员及补往毕业生
二、毕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者。
3.通过前置学历资格审核。专升本层次的学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文凭;凡是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无法查询的,均需提供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清查的学员,无法进行毕业电子注册。
4.缴清相关费用。缴费时间截至11月20日,超过时间者将推迟到下一届毕业。
符合以上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三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本批次毕业证书落款时间: 2021年1月8日。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三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报名时间为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具体事宜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四、个人信息及电子注册图像核对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的准确性,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学员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等六项基本信息)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对电子注册图像(www.chsi.com.cn),如学员未及时核对导致学信网信息或电子注册相片错误,责任自负。电子图像末采集情况已经下发到各点,请各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到大学生图片信息采集网(http://www.xinhuacu.com/#/home)上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照片,照片统一寄到各教学点,由各点收齐后连毕业生材料统一寄到我院。
五、需上交的毕业生材料
(一)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
各教学单位应指导学员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毕业班学员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的要求》(附件),学员填写完毕后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以上材料请各教学单位应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统一寄达我院。
邮寄地址:三明列东恒基大厦六楼三明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陈老师
电话:8223177
邮编:365000
(三)毕业生各科成绩及试卷
毕业生成绩上报时间截止12月10日,请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178857@qq.com),成绩打印一份加盖公章连同试卷一并送(寄)到我院。
六、其它
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的学员,名单另行发放,请通知学生做好学历认证工作。
毕业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对待,严格遵守执行上述要求和规定,保证学员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遇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电话:0598- 8223177。
附件:毕业班学员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的要求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关于做好2021年1月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