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377

 


各教学单位: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进一步审查,为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23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条件

1.2023年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22届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及格以上,论文通过维普查重,检测复制比低于30%

3.参加我校学位办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的英语(英语相关专业第二外语为日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共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且三门成绩均通过考核。

二、各专业答辩时间安排

1.4月22日:教育类、文史类、理工类(除土木工程专业外)各专业

2.5月7日:管理类、理工类的土木工程专业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答辩形式和答辩地点

  1.答辩形式:本次答辩共分四个大组,每组评委三人,设组长一名。

答辩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分科类分专业进行。

  2.答辩地点:三明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恒基电脑城6楼)

四、答辩程序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先由学生对毕业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据和论证过程向答辩小组进行简要陈述,时间为5分钟;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 (设计)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提问,时间为5分钟。

五、相关要求

  1.本次答辩任务较重,请申请答辩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及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答辩时间,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答辩的学生须认真准备,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凡论文不合格者或无故缺席答辩的学生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以“零”分记载,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论文经修改完稿后,由指导教师确认才具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评定学生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

  4.答辩小组要严肃答辩纪律,严格按照答辩程序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答辩评语。毕业论文优秀率不超过10%

  5.答辩秘书提前准备答辩有关事项,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及时汇总答辩成绩。学生答辩未通过,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6.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按要求修改论文并将毕业论文(设计) 及相关论文资料装订成册后交教学单位(班主任), 515日前统一交我院学历科。

六、其他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及时通知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

2.各教学单位将申请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后,需填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申请答辩学生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学位论文及论文检测报告(维普论文检测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务必于412之前上报到继续教育学院陈文星老师处。

 

附件:

1.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

3.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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