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教综〔202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2025年10月-12月举办三明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0—12月(分期举办,每期6天)
二、培训对象
三明市各县(市、区)、局属学校2025年新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结合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任务以及三明市基础教育实际,围绕职业规划与师德素养、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与教学常规、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五大模块编制培训方案,促进新任教师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将参训学员名单按附表格式于2025年9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mu011@126.com,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9月26日前将培训通知寄发给参训学员本人。
2.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该证书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批的依据,学习课程及学时计入《继续教育证书》。
3.培训费用按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规定核销。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666965668
附件:三明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5年9月5日